信德海事网月23日消息,近日信德海事网收到新加坡海事及港务管理局(MPA)发布通知了解到,根据新加坡《环境公共卫生(有毒工业废物)规例》,船舶脱硫装置产生的残留物被定义为有毒工业废物(TIW),根据规定,TIW须由持证的TIW处理商进行专业处置。
根据新加坡《环境及公众卫生(有毒工业废物)规例》,有毒工业废物必须由持牌有毒工业废物收集商收集及管理。也就是说船舶如欲在新加坡处理scrubber残留物,必须聘请持牌工业废物收集商进行收集和处理。
获得许可的TIWCs名单可在NEA网站上找到(https://www.nea.gov.sg/docs/default-source/our-services/list-of-tiw-collectors.pdf)。为方便参考,附录载有一份非详尽的获发牌照的TIWCs名单,这些TIWCs可能会收集这些残留物。
清单如下:
2018年11月,新加坡宣布,2020年后,将禁止船舶在港使用开环式脱硫设备。
如今新加坡正式将脱硫设备洗涤水定义为有毒工业废物,这也意味着该国为禁止在港使用开式脱硫设备提供了法律依据。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信德海事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内容和图片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图片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投稿或联系信德海事:
admin@xindemarine.com
12-21 来源:张恩瑜 船舶技术法规研究中心
08-19 来源:连云港海事
04-03 来源: China PSC
04-12 来源:丁一文 邹 婕 世界海运
08-04 来源: 国际海事研究中心
06-18 来源:连云港海事
03-12 来源:信德海事网
01-18 来源:张云嵩、严青 造船技术与海洋平台
03-21 来源:信德海事网
10-16 来源:林新通 世界海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