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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有效促进船舶登记、检验和营运办证由“分头办”向“协同办”转变,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9月14日,宁德海事局、福建省船舶检验局和宁德市水路运输管理处共同签署船舶协同办证创新服务机制协议,根据各方职责,就强化信息共享、优化办证流程和创新服务机制开展协作。
办理船舶证书涉及海事、船检和水运三个部门,共需办理船舶登记、船检和营运的近十种船舶证件,以转籍船舶为例,原来依次需要去船检部门办理船舶检验合格通知书,海事部门办理船名核定和所有权登记,船检部门办理船舶检验证书,海事部门办理国籍、配员、油污保险证明和垃圾管理计划等船舶文书等,水运部门办理营运证,办理每项事宜申请人需分别跑到各个部门办理,办理完船舶所有证书要跑十来趟。
建立创新机制后,调整了船舶登记和船舶检验发证的流程,船舶检验发证调整在船舶名称核定与船舶所有权登记之间,船舶检验部门不再出具船舶检验合格通知书,海事部门并联办理船舶所有权、国籍、配员和油污保险证明,实现“四证合一”办理,减少了两个审批环节;同时通过建立协同办证信息共享平台,三个部门可直接获取所需证书信息,不再需要申请人来回跑提交相关证书,不仅提高了审批效率,同时让办事群众多头跑变成了信息跑,办理完所有的船舶证件只需跑一趟。
这样可为船东节约大量船舶办证时间,有效的促进航运经济发展。
通过该创新服务机制,海事部门在办理船舶登记时亦能确保该船的登记技术参数与船舶检验证书保持一致,从而保证登记参数与船舶实况保持一致。
签约后,三部门还达成共识,今后将根据“放管服”改革及新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以合法合规、便捷高效、优质服务为出发点,定期开展机制评估,不断优化创新服务机制,不断提高船舶登记、检验和营运协同发证机制的效能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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