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海事和港口管理局(MPA)进行了一项安全分析,发现了锚地船只之间人员转移过程中造成落水的一些常见原因,包括滑倒、绊倒、不适当的上下船安排和不利的天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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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MPA和代表行业利益攸关方的港口船只安全工作组推出了一套指导方针,以提高船只之间在锚地进行人员转移的安全性。
该指南适用于锚地船只之间转移过程中面临落水风险的所有人员。
适用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船员、引航员、检验检疫人员、验船师、海事监管人员、修理人员和在锚地登船的其他服务人员。
建议措施包括要求上述人员的雇主提供:
●抢救溺水人员的设备和方法;
●合适的救生衣或其他设备,用于落水时使人员保持漂浮状态。
由于转移活动的特性和所涉及的风险,所有各方应在进行人员转移时提高警惕,并对即将进行的人员转移操作做好风险评估。
MPA强调,为了做好安全转移的准备,强烈建议转移人员穿戴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经《海上人命安全公约》认证的工作救生衣,或符合国际标准化组织12402 -性能等级100及更高等级的救生衣。
此外,安排登船的船舶的专业人员应对登船设备,如舷梯、引航梯或其组合梯,进行适当的装配,并评估其使用安全。
A)使用安全装配的引航梯可能是从交通船登上大船最合适的方式。但是,当大船的干舷超过9米时,应使用引航梯和舷梯组成的组合梯。
B)如果引航梯用于登船和离船,应符合IMO A.1045(27)号决议的要求。
C)倾斜(> 55度)的舷梯不应用于在锚地上下船。
交通船的登船/离船区域应无滑倒或绊倒的危险,包括有足够的扶手、无障碍物、在驾驶员的视线范围内、在黑暗时间有足够的照明。
在锚地上下船的人员在上下船时应始终保持三点接触。
交通船的船东/经营人应做好风险评估,做成安全指南,在船上醒目地展示,作为给船长、船员和乘客的指南。
在决定在锚地进行人员转移之前,交通船的船长应充分考虑天气条件和海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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