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1日至15日,第六次船舶温室气体减排会间工作组会议在英国伦敦的IMO总部举行,来自近70个会员国以及UNFCCC,欧洲委员会,阿拉伯国家联盟和大约30个非政府组织的近400名代表出席了会议。2018年的温室气体减排初始计划中对CO2的排放设定了目标,与2008年相比较,到2030年至少减少40%,到2050年努力减少70%,以帮助实现IMO最初关于减少船舶温室气体排放的战略中设定的宏伟目标。会间工作组推进该战略取得了重大进展。小编带大家看看此次会议对推动温室气体减排的成果。
一、国家行动计划 – MEPC决议草案获得同意
工作组同意将决议草案提交下一届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通过。案文将敦促成员国制定和更新一项自愿的《国家行动计划》,以期为减少国际航行船舶的温室气体排放。并建议《国家行动计划》可以包括但不限于:(a)改善国内机构和立法安排,以有效履行现有的IMO文书;(b)开展相关活动,以进一步提高船舶的能率;(c)启动研究和促进采用替代性低碳和零碳燃料;(d)根据MEPC.323(74)号决议,加快港口减排活动;(e)促进能力建设,提高认识和区域合作;(f)促进绿色运输基础设施的发展。
该决议将邀请成员国根据其国情,情况和优先事项,制定或计划制定这些安排(法律,政策,体制等),以支持船舶的减排。鼓励那些已经通过国家行动计划的国家与海事组织分享其经验。
该决议草案将提交给下届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MEPC 75(2020年3月30日至4月3日),以期获得通过。
二、进一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候选措施
国际海事组织已经采纳强制性技术和操作措施,以提高船舶能效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包括新船的能效设计指数(EEDI)和所有400GT及以上的船舶能效管理计划(SEEMP)。初始策略列出了一些候选措施,也可以考虑这些措施进一步减少排放并帮助实现该策略中的目标,特别是到2030年将航运碳排放降低40%。短期措施可以最终确定并在2018年至2023年之间经委员会同意。尽管要尽早采取长期行动,但是也应先把2023年的减排措施作为优先项,以期在2023年之前进一步减少国际航运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以服务长期减排。所有温室气体排措施的生效日期以及什么时候可以有效开始可以分别地进行设定。国家措施的评估程序已经被批准。
讨论后主要分成两种基于目标的方法,一种技术方法和一种营运方法。将在下一次会间工作组会议中进一步讨论这两种方法。我们来看看这两种方法是什么:
(一)技术方法
船舶能效指数(Energy Efficiency Existing Ship Index, EEXI),该指数可能要求船舶在措施生效后满足设定的能效要求。其他技术建议涉及船舶的强制功率限制。
(二)营运方法
营运方法将包括按照SEEMP的要求重点加强船舶能效管理计划。这包括关于将碳减排目标强制性的建议。还包括优化航行速度的建议,还讨论了限制船速的建议。
两种方法的讨论结果:
(一)该小组普遍同意,针对强制性的基于目标的技术和运营方法需要为创新提供所需的灵活性和动力(基于目标的方法将设定要实现的目标,同时留出一系列余地实现既定目标的方法或创新)。
(二)该小组同意,应在下一次闭会期间会议之前,在非正式协调的同时,进一步发展技术和业务方法。
三、评估对国家的影响
各种提案的支持者提供有关其提案的更多细节的初步影响评估,以期确定尚待进一步审议的剩余问题,包括拟议措施是否会对某些国家产生不成比例的负面影响。主席确定供进一步审议的关键问题包括:航运对粮食安全和灾害响应的至关重要作用;对运输成本的影响,以及是否可以将成本变更转移给客户;以及某些偏远地区面临的特殊挑战。
四、替代燃料
从长远角度来看,为了鼓励航运业采用低碳和零碳替代燃料,工作组还同意建立专门的工作流程,以制定适用于所有相关类型的温室气体循环/碳强度指南。例如,这可能包括生物燃料,氢/氨之类的电/合成燃料等。许多与会者强调了尽快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以便为航运业的脱碳铺平道路。
五、下次会议
为了保持讨论势头,减少船舶温室气体排放的会间工作组的第七次会议将于2020年3月23日至27日举行。这恰好是下一次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下届会议MEPC 75前(2020年3月30日至4月3日)。MEPC是决策机构。
预计MEPC还将成立减少船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组,以在MEPC会议期间开会。
MEPC 76计划于2020年10月19日至23日举行。MEPC76预计将收到已完成的第四次IMO GHG研究。
六、IMO第四次温室气体研究
IMO第四次温室气体研究将包括以下内容:
(一)从100 GT及以上的国际航行船舶排放的当前全球温室气体和相关物质的清单。该清单应包括2012年至2018年的年度温室气体总排放量,或据现有统计数据提供。
(二)温室气体定义为在UNFCCC进程中最初考虑的六种气体:二氧化碳(CO2),甲烷(CH4),一氧化二氮(N2O),氢氟碳化合物(HFC),全氟化碳(PFC)和六氟化硫(SF6)。清单中还应包括可能导致气候变化的其他相关物质,包括黑碳(BC)。
(三)碳强度估算值(2012年至2018年,每运输工作量世界船队的CO2排放量估算值(world fleet's CO2 emissions per transport work),或据现有统计数据估算)。
(四)估计2008年国际航运的碳强度(初步战略中确定的基准年)。
(五)2018-2050年未来国际航运排放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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