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MCO接连发布两条相关的船用燃油含硫量条款,大家可在BIMCO网站和BIMCO的合同编辑系统 SmartCon上查阅。
这两个条款是:
BIMCO 2020 期租船用燃油含硫量条款
BIMCO 2020 期租燃油过渡条款
条款起草委员会主席兼租船与运营主管 Peter Eckhardt先生说,“小组委员会的目标是制定简单实用的条款,我相信我们已经实现了这一目标。”
2020 船用燃油含硫量条款将取代 BIMCO 2005 船用燃油含硫量条款,并且可并入期租合同。新条款是BIMCO为期租双方提供的标准燃油条款的组成部分。
BIMCO合同和条款负责人Grant Hunter先生说,“2020年船用燃油含硫量条款作为标准燃油条款的一部分,我们能够使修订的条款简洁明确。该条款直接符合MARPOL附则六中船用燃油含硫量的规定。”
现有期租合同标准燃油条款已经涵盖了期租承租人供应的燃油规格,等级和质量适用性等有关问题,因此这些问题不应仅就含硫量的规定进行修改。
过渡条款
2020燃油过渡条款并不属于标准燃油条款的一部分,因为该条款为了解决含硫量从3.50%燃油过渡到0.50%的一次性问题。燃油过渡需要在2020年1月1日之前开始,船东和承租人需要合作以确保平稳过渡。该条款旨在公平分配船东和承租人之间管理剩余燃油的责任和义务,而自2020年1月1日起,这些燃油将不再符合MARPOL公约的规定。
该条款专为将延续到2020年1月1日之后的期租合同而制定。
Hunter先生说,“我们建议将该条款并入到还船时间非常接近2020年1月1日的期租合同中,因为延迟还船或租约延期可能导致船舶还船日期推迟至低硫燃油规定生效之后。”
多方共同完成条款撰写
2020 燃油条款由船东,承租人,燃油供应商,船东互保协会和法律专家组成的团队起草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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