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上表态由IMO空气污染及能效管理主管Edmund Hughes于本周二在新加坡召开的亚太石油会议上 (APPEC)作出。
Edmund Hughes直截了当的表示,“我可以明确地说,不会有延迟情况的发生。”
国际海事组织(IMO)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将在全球范围强制施行新的船舶硫氧化物排放限制,普通水域航行船舶(即非排放控制区<ECA>水域航行船舶)使用含硫量≤0.50%m/m的船用燃料油(当前,这一上限为≤3.50%m/m)。另外,船舶也可以通过安装脱硫设备(也就是俗称的Scrubber)来达到要求。如不然,IMO成员国将对未达到合规要求的船舶进行相应的惩罚。
Hughes表示,IMO的该项新规旨在为全球航运业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如果有所让步,这可能导致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规则,给全球航运业带来更大的不确定性。
“如果该项新规有所推迟,这将给IMO作为国际航运的规则制定机构的声誉以及公信力带来不利的影响,并将导致更多的国家或地区采取单独的行动来控制船只的空气污染。”
在另一分开场合中,IMO法律事务和对外关系主管Frederick Kenney也表示,即使有成员国提议改变实施日期,任何修正案都需要经过审议确认后的22个月的时间才能最终生效,而目前距离2020年1月1日已经不足16个月,亦即这意味着即使现在有修正案通过,那么也将在2020年以后才能生效并实施。
近日,巴哈马,马绍尔群岛,利比里亚以及巴拿马船旗国联合波罗的海航运公会BIMCO, 国际独立油轮船东协会INTERTANKO 和国际干散货船东协会INTERCARGO等航运组织联合向IMO提交了议案呼吁收集和分析数据,看看是否需要对2020年的限硫新规做出改变。
该文件指出,在实施这项新规的过程中,“必须在今后几个月内得到令人满意的解决,才能保证海上贸易的平稳进行”。
自从2016年IMO决定将从2020年1月1日其正式实施该项新规,航运业以及炼油行业就一直在忙着为应对该项新规做准备。
如信德海事网此前所述,为了应对新规,有的船东已经提早预定了安装脱硫设备,有的船东与油商建立了联系以确保有稳定优质的低硫油,有的船东选择了为旗下部分船舶选择燃烧LNG等信心燃料。
另外有一些船东认为,遵守国际海事组织更严格的燃油标准的责任应该由炼油商通过生产更低硫含量的燃料来承担。
马士基石油贸易Maersk Oil Trading全球交易主管Savvas Manousos却表示,“这是一项航运法规,合规的责任在航运业,而不是在炼油行业。但两个行业应该通力合作来解决这个全球性的问题。”
根据信德海事网此前报道,在今年即将召开的MEPC73会议上,IMO很可能会通过一个禁止船舶在限硫公约生效后禁止携带超标燃油(除非已经安装脱硫设备)的新规定,并在2020年3月生效。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信德海事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投稿或联系信德海事:
admin@xindemarine.com
05-09 来源:信德海事网
07-12 来源:SinorigOffshore
01-12 来源:信德海事网
01-16 来源:信德海事网
02-12 来源:信德海事网
05-15 来源:信德海事网
04-19 来源:信德海事网
11-04 来源:禾风物语 Serendipity
05-29 来源:信德海事网
04-02 来源:信德海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