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主航道至朝连岛水域航行航法及注意事项
一、青岛港主航道至朝连岛水域航线、锚地简介
大小公岛连线以东的青岛港主航道水域包括了进出港推荐航线(283°/103°)、第一航线(222°/042°)、第一预备航线(248°/068°)、第二航线(270°/090°)和第三航线(338°/158°)。其中第一航线与第一预备航线的交汇水域(青岛港1号浮附近水域)、第二航线和第三航线的交汇水域(朝连岛西北侧5NM)是船舶(包括渔船)航行交汇的主要水域,发生碰撞风险较高,所有船舶应特别谨慎驾驶。
青岛港朝连岛1号锚地施行定点锚泊制度,适用于除危险品船以外的船舶,区域内划定以A1-A30各点为中心,957.5米为半径的锚位30个,锚地水深28.2-36.2米。
二、青岛港主航道至朝连岛水域推荐航法
船舶靠右航行,进港交通流以绿色箭头标示,出港交通流以红色箭头标示,旨在分隔相反的交通流,减少船舶的会遇局面,降低碰撞风险。
(一)大小公岛连线水域
实际最大吃水15米及以上船舶,也即超大型船舶,应使用青岛港主航道深水航道,引航员在正横小公岛处登(离)轮。
其他船舶(除超大型船舶外),应遵守《青岛水域船舶定线制》有关规定,沿通航分道行驶。
(二)大小公岛连线至朝连岛水域
船舶在该水域航行,应特别注意以下两处船舶交汇、碰撞的高风险水域。
1.第一预备航线和第一航线交汇水域
驶入主航道的船舶驶过青岛港1号浮标后转向,与在主航道正常航行的船舶保持安全距离,且与进港船舶交通流成尽可能小的角度。
驶离主航道的船舶驶过青岛港1号浮标后转向,并尽可能与主航道船舶交通流成直角穿越。
2.第二航线和第三航线交汇水域
进港船舶以两条航线交汇点为中心,采取逆时针环形航法,航行过程中加强与附近船舶的沟通协调(尤其是沿第二航线进港的船舶),提前采取避碰措施。
出港船舶加强与沿第三航线进港船舶的沟通协调,提前采取避碰措施,避免抢越进港船舶船首。
(三)朝连岛1号锚地
非危险品船舶在朝连岛1号锚地范围内抛锚;抛锚时间较短的船舶尽量选择外围锚泊点;朝连岛1号锚地容量饱和时,船舶可在朝连岛1号锚地南侧、6号临时锚地或7号临时锚地选择安全水域锚泊;航经第一航线、第一预备航线的船舶如需锚泊,建议优先选择6好临时锚地或7号临时锚地。
危险品船选择朝连岛东南宽阔水域锚泊,远离其它锚泊船;外国籍船舶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还应当向指定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朝连岛1号锚地船舶请注意:不使用锚地船舶避免穿越锚地;锚地以外的西侧水域避免锚泊。
三、航行注意事项
1.船舶应充分研判渔船穿越航路、在航路内作业等情况,结合当时通航环境,早、大、宽、清的避让碍航渔船及属具。
2.横向安全距离。
(1)青岛港主航道定线制水域第一通航分道。该水域禁止追越。建议进出港船舶保持0.2海里以上的横向安全距离,重点关注风浪较大出港船舶引航员挡浪下船的情形;
(2)青岛港主航道定线制水域第二、三通航分道。建议进出港船舶保持0.3海里以上的横向安全距离,如船舶确需追越前船,建议与他船保持0.2海里以上的横向安全距离,重点关注与深水航槽航行船舶的横向安全距离;
(3)青岛港主航道非定线制水域。建议进出港船舶保持0.5海里以上的横向安全距离,如船舶确需追越前船,建议与他船保持0.3海里以上的横向安全距离;
船长可依据现场通航环境和船舶参数,适当增大横向安全距离,确保安全驶过。
3.船舶应加强值班值守、密切跟踪气象海况,做足安全防污染和防火防冰冻等措施。
4.船舶出现计划推迟、机电设备故障等异常情况时,应第一时间向青岛VTS中心报告,并避免在通航密集水域漂航。
5.如发生险情事故,船舶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开展自救,并通过全国水上遇险救援电话(12395)或其它一切有效方式报告青岛市海上搜救中心。
6.在任何情况下,本航行注意事项仅供船长及有关用户参考,不免除有关各方对船舶安全航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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