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压载水管理
曹 雷
一、背景介绍
据统计,随着世界贸易量增加,每年有100多亿吨压载水随着船舶航行被搬运,每天有7000多种动植物随着船舶压载水被运到世界各地。这些动植物一旦入侵到新的适宜生存区域,就会大量繁殖,使得有害寄生虫和病原体大面积传播,甚至引发本地物种灭绝。
1988年,压载水中的危害生物问题在国际海事组织(IMO)大会上被首次提及。随后,MEPC(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海环会”)陆续发布通函和导则(见图1)以应对生物入侵的风险。《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公约》(以下简称《压载水公约》)是全球第一部应对压载水携带外来物种入侵的国际公约,于2004年在IMO获得通过,2017年9月8日正式生效,2019年1月22日在我国正式生效。截至2023年6月,共有95个国家/地区加入了压载水公约,占世界商船总吨位的92.41%。
图1 IMO发布的部分重要通函和导则
二、公约要求
《压载水公约》适用船舶:根据压载水公约规定,所有公约适用范围内的船舶,应符合压载水管理要求。另外,按照IMO 无优惠待遇原则,压载水公约不仅适用于公约缔约国的船舶,还适用于悬挂非缔约国国旗但在缔约国管辖水域营运的船舶。
《压载水公约》的两个标准: D-1标准:压载水置换。在距离最近陆地至少200海里且水深至少200米,如不能满足,也要距离陆地至少50海里且水深至少200米进行压载水置换,且压载水的置换率要达到95%的体积(溢流法要3倍于该舱体积)。D-2标准:压载水处理。公约制定了处理后的压载水中,所含生物的具体标准,见图2、图3:
图2 D-2标准的要求
图3 压载水中所含的常见生物
《压载水公约》自生效以来,经过很长一段时间过渡期。在此期间,船舶可根据船旗国加入公约时间、船舶建造时间以及IOPP(国际防止油污染证书)换证检验时间的节点,可以适当执行D-1标准。
随着《压载水公约》D-2标准从2024年9月8日开始正式施行,要求适用船舶在此之前必须安装、使用符合IMO要求的压载水管理系统,对船舶压载水进行处理,以满足公约D-2排放标准。
此后,D-1标准只可作为一种应急措施。由于美国没有加入《压载水公约》,所以船舶如果运营范围包括美国,压载水管理系统还要获得USCG(美国海岸警卫队)的型式认可。
MEPE.252(67)决议要求,对于以下11种情况,港口国监督检查可以对船舶采取滞留措施:
1.缺少《国际压载水管理证书》。
2.缺少《压载水管理计划》。
3.缺少《压载水记录簿》。
4.有证据表明船舶或其设备实际上不符合《国际压载水管理证书》和《压载水管理计划》的细节。
5.《压载水管理计划》所要求设备操作的缺失和严重错误。
6.指定的高级船员不熟悉必要的压载水管理程序,包括压载水管理系统及所有相关设备操作。
7.船上未执行压载水管理程序。
8.未指定高级船员。
9.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中未包括压载水的管理和处理。
10.取样结果显示不符合。
11.未根据《压载水公约》的规定排放压载水。
三、压载水管理系统(BWMS)
压载水管理系统种类繁多,处理方式各异,其技术主要包括:
1.机械法(过滤或分离)。
2.物理处理法(紫外线照射、气穴法、脱氧等)。
3.化学处理法(抗微生物剂和药剂,电解氯化反应,高级氧化法等)。
每种技术各有自身特点,常见的压载水管理系统型式有电解海水型、臭氧型、紫外线型等。其处理方式又可分为全流通式(即全部压载水需要经过处理装置处理)、注入式(即压载水不经过处理装置,处理介质注入压载水进行混合的处理方式)。
四、压载水记录簿
1.对压载水记录簿的正确记录的范例。
2.对压载水报告表的正确记录的范例。
3.对非强制的单舱记录簿的正确记录的范例。
需要注意
该导则对压载水记录簿的记录格式进行了修订,新的记录格式将于2025年2月1日全面生效,该记录增加了Code列(如图4)。新的记录格式和《油类记录簿》类似。压载水报告表通常在抵港前由代理发船,我们按照指南中的记录方法填写完毕发给代理即可。单舱记录簿非公约强制要求项目,但是作为最佳实践,它能够协助完成压载水报告表以及能更加清晰地反应各舱的压载水状况。
图4 MEPC.369(80)更新后的压载水记录簿
五、挑战水质条件下的船舶压载水管理
《压载水公约》D-2标准全面实施前,经过过渡期的实践,发现了BWMS存在的很多问题。其中最突出的是,系统常因为滤器堵塞或紫外线穿透受限等原因无法正常工作,所以船舶在挑战水质下如何满足D-2标准不但成为船员面对的棘手问题,也是IMO海环会的焦点议题。
在此背景下,海环会第81次会议上通过了MEPC.387(81)号决议《船舶在挑战水质条件下营运时应用BWM公约的临时导则》,为船舶运营在挑战水质时提供了指导。
什么是挑战水质CWQ(Challenging Water Quality):
系指具有会导致正确安装、维护和操作的经型式认可的BWMS由于操作限制或无法满足操作需求而暂时无法运行的取水环境的质量参数(包括但不限于高含量总悬浮固体(可被滤器捕获的固体)或浊度)。然而温度和盐度并不是定义CWQ的参数。
操作需求系指《压载水管理计划》(BWMP)中定义的允许船舶在使用压载水管理系统时持续进行货物操作的最小流量,其不应大于压载水处理系统额定处理能力(TRC)的50%。
针对MEPC.387(81)决议,船上的BWMP需要在船级社检验时进行内容更新。诸如决议中指出,在BWMS制造商的支持下,船舶应针对可能发生CWQ的情况进行计划,并将本指南中告知的程序纳入其批准的BWMP中。
对于操作需求,BWMP中应包含类似以下说明:
“在该船上,当使用BWMS时,实际允许持续货物操作而不影响船舶安全或稳性的操作需求应以___m³/h的持续流量进行,而该流量为BWMS额定处理能力的50%”。
执行CWQ程序的触发因素应被纳入在BWMP中,并应基于BWMS的性能和自我监测功能。
应按照BWMS制造商在操作、保养和安全手册(OMSM : Operations, Maintenance and Safety Manual)中提供的信息,并根据BWMS的设计和操作限制,制定触发因素列表。
由于CWQ可能随泊位、船上条件以及生物密度、潮汐和季节等环境因素而异,因此应逐个航次进行CWQ触发因素的评估。
当采取旁通时,该船舶在随后的排放地点仍具有需要满足D-2标准的责任。在存在CWQ的地点发生旁通事件后,为确保后续排放符合D-2标准而进行的净化可能包括通过BWMS(BWE+BWT)进行压载水置换。
MEPC.387(81)决议列出了面临CWQ时所需要采取的流程,如图5:
图5 挑战水质流程
MEPC.387(81)决议的附录为船舶面对CWQ时提供了流程指导。
附录1:净化程序示例。
附录2:挑战水质海域中船舶压载示例流程图。
流程图1:压载水管理系统运行评估。
流程图2:挑战水质流程。
流程图3:旁通的替代方案。
流程图4:净化:压载水管理系统旁通后的压载水管理。
挑战水质下,压载水记录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停止正常压载作业的原因。
2.为优化处理过程和解决BWMS技术故障而采取的任何步骤。
3.未满足的操作需求和/或遇到的操作限制。
4.在启动旁通之前采取的步骤。
5.旁通压载水的进出的舱号及数量。
6.旁通发生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7.根据经批准的BWMP从BWMS旁通中恢复所采取的净化步骤,包括:进行任何冲洗和/或置换的起始和结束地点,起始日期和时间,结束日期和时间,置换方法以及置换和/或冲洗的量。
六、我国在压载水方面的管理
2024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船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压载水和沉积物进行处理处置,严格防控引入外来有害生物。船舶应当取得并持有防治海洋环境污染的证书与文书,在进行涉及船舶污染物、压载水和沉积物排放及操作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监测、监控,如实记录并保存。船舶违反本法有关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排放和管理规定的,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信德海事安全综合报道
12-21 来源:张恩瑜 船舶技术法规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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