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国台湾媒体报道,2006年朝鲜被联合国下令制裁,石油等都被禁止输入,但有台湾油商和船公司却伪造单据,从台湾输出石油运至公海,接驳给朝鲜油轮近3000公吨的石油。近日,高雄检察院依“资恐法”和“伪造文书”等罪对一名温姓油商和黄姓船东进行了起诉。
检方指出,朝鲜被联合国安理会制裁后,台湾“资恐防治法”于2016年公布实施资恐防治法,台湾“调查局”将联合国决议提报“法务部”,“法务部”于同年12月26日公告「防制洗钱与打击资恐专区」,告知民众不得对朝鲜的公司或管理的船舶提供财物或财产上利益。
据台媒报道,经营船舶、海运的黄姓男子(60岁)与温姓油商(47岁)合作,由黄提供「上元堡輪」让温国荣进行海上加油业务,并赚每月海上驳油利润兩成的租金及分红费用。
温取得油轮使用权后,于2018年5月起,先从国外进口石油来台,把油存在台中港后,再伪造不实的单据,假意要把油出口到香港,但却在公海时,偷偷把油转卖给北韩派来的油轮,短短半个月时间,就卖了将近3000公吨的石油给北韩。
高雄地检署获报指挥法务部调查局航业调查处高雄调查站追查,传唤黄姓船东、温姓油商等人到案,但黄、温两人都否认犯行,辩称「上元堡輪」交易的对象都是大陆的「梁总」,他们因为不懂英文,看不懂船身上的英文船名,不晓得船是北韩来的,也不清楚油被卖到北韩,但检方根据美国在台协会提供「上元堡輪」与北韩籍油輪驳油资料,以相关事证,认定两人涉案情节重大,因此侦结后依法将他们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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