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11日,SOHO TRADER轮仍在仁川港锚地
近日,17名中国籍海员在并不掌握所有信息的情况下被派往停留在韩国港口的一艘曾有海员感染新冠病毒的名为SOHO TRADER轮的干散货船舶登船工作的事件在业界引起广泛关注。
据信德海事网此前相关报道,此事最终以17名海员被相继顺利安排下船而暂告一个段落。详情见信德海事网此前报道《17名被派往韩国港口登轮的海员能否被顺利遣返回国?》以及《SOHO TRADER轮17名海员已全部下船,上海广嘉发布致歉信及情况说明》。
值得一提的是,17名海员的诉求最终得到满足,那么此前在该轮上的上一批21名海员的状况怎么样?
6月8日,信德海事网收到一封来据信是上述21名海员的一封情况说明的信函,原文如下:
如上信函中详细介绍了该船在印度卸货时面临的复杂不利情况以及其上16名海员的感染的大致经过。
另外相关海员当事人还在这封信函中表达了对于自己能否得到合理治疗以及是否能获得在隔离期间的工资以及相关赔偿等等方面的担忧。
经信德海事网从该轮海员派遣公司上海广嘉船员管理公司最新了解,该公司对于上述21名海员的遣返、工资、赔偿等方面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
派员公司回应
首先该公司一相关负责人向信德海事网介绍了5名未感染海员的情况。“Soho Trader轮21名下船船员,未感染的5名船员已完成在韩国的14天隔离,于6月8日下午返回国内、抵达杭州隔离宾馆进行为期14天的隔离。”
关于海员隔离费用,这位负责人表示,“我司已先行垫付全部隔离费用。”
其次,这位负责人尤其介绍到了16名受感染海员的最新情况。“剩下16名船员仍在韩国隔离、治疗。目前14名船员为阴性,2名船员PCR阳性(1名船员是阴转阳),IGM阴性,正在康复中。”
这位负责人进一步介绍到,"6月10日代理安排4名有明显症状的船员去医院检查治疗;6月11日安排阴性船员作CT检查;6月14日将安排有需要的船员再去医院检查治疗。"
而关于工资、医疗费用、体检等相关问题,这位负责人也做了详细介绍。
上海广嘉负责人表示,“16名船员要求治疗隔离期间所有的费用都由公司承担,根据合同规定,船东PNI CLUB会支付这些费用。”
关于工资问题,上海广嘉方面表示,船管已将5月份船员工资,包括Leave Pay汇船员账户;广嘉也已将下船船员5月份家汇汇船员账户。
另外对于感染新冠在国外治疗和隔离期间,以及在回国后进行相关治疗和隔离期间的工资问题,上海广嘉方面表示,“已经多次敦促船管公司,但船管方面还是坚持按合同条款规定,即在国外下船后及隔离期间只支付基本工资。”
但上海广嘉方面表示,“考虑到船员兄弟们不幸感染新冠病毒所受的痛苦和心情,公司管理层经过研究决定,由上海广嘉给船员大家支付一定金额的补贴作为补偿,以弥补全额工资和基本工资的部分差额,安抚大家受伤的心灵。”
具体补偿标准为:自下船的第二天起至抵达国内当日,不论职务高低按1000美金/月计算。
关于身体检查方面的问题。船员方面要求在中国三甲医院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假如有什么问题公司负责医疗费和经济补偿,已经出现的症状公司要马上协调进行治疗。
上海广嘉方面也给出了积极的回应称,“待16名船员治疗结束回国并隔离结束后,公司统一安排他们到三甲医院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如有任何症状,将继续安排治疗并支付基本工资,如经治疗后仍有后遗症的,将安排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给予一次性赔偿;此安排之所有来往路费及检查费、治疗费等均由上海广嘉承担。”
关于精神损失赔偿方面的问题。上海广嘉负责人给出的回应是,“我们将努力向船东提出并替船员争取。”但其同时也表示,“由于该要求此前并无先例,可能不会获得船东响应。”
而对于海员提出的“回国并治疗完成之后,船员提出因新冠6个月内不能打疫苗,影响其就业,要求补偿6月工资”的问题,上海广嘉方面的回应是,“新冠治疗完成身体康复后即可工作,国内不存在对新冠的就业歧视,也并无补偿新冠患者工资的规定,该要求可能存在较大困难。”
此外,本次事件中还出现了行李丢失的情况。关于行李补偿方面的问题,上海广嘉方面表示,行李丢失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对于保险赔偿最高金额也已告知船员,如果船员丢失部分或全部行李,公司将积极帮助船员就行李灭失申请保险公司赔款,争取早日帮助船员拿到行李灭失的赔款。
律师意见:
针对海员当事人提出的上述要求,以及上海广嘉方面的相关回应措施。信德海事网专栏作者王勇律师在接受信德海事网采访时就上述有限信息给出了其对应的专业意见。如下:
1、关于治疗隔离期间的费用,双方已无争议,也确实应该有船东或者其后的P&I承担;(也可参考:→疫情期间,海员的隔离费用该谁承担?)
2、如果确实是在船工作期间导致的感染,船员主张隔离期间的全额工资应该支付;
3、在国内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也是正常的需求和政府的要求,当然并非一定要在三甲医院,具体也要看国内各口岸城市的具体防疫要求,政府指定的医院应该都可以的。上海广嘉方面的上述处理方案和意见是合理的。
4、关于精神损失赔偿,王勇律师表示,中国法下对于精神损失赔偿是从严控制的,非因事故造成直接的身体伤残或者死亡的话,一般法院很难支持精神损失赔偿。当然船东或者派遣机构自愿补偿一些,法律也不禁止。
5、回国治疗完成后的工资补偿问题,王勇律师表示,除非船员和船东和派遣机构的合同中有具体约定,否则,船员要求因为影响就业,要额外再支付6个月的工资,法院很难保护。
6、关于行李丢失的损失的问题。王勇律师的意见是,如果有保险当然是通过财产保险理赔的方式取得赔偿为上,如果有扣除免赔的情况,不足部分,船东或者派遣机构予以补偿应该可以协商解决。
最后,王勇律师表示,由于目前事情正在处理中,信息有限的情况下,以上意见仅是其个人的初步意见,其期望事情能够得到妥善解决,船员的正当诉求应该得到保护,广嘉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具体也要看合同的约定和法律的规定。
04-02 来源:信德海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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